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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的转考、接考、免考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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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课程免考手续须在规定的时间(每周一或周四,节假日除外)到市自考办成绩管理科办理。届时,考生须交验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原校章或工作单位人事章)、外语等级证书,经审核认定后,由市自考办为考生开具免考课程证明。需要办理上述手续的考生,至迟应于全部笔试课程考试完毕之前半年办妥免考手续,否则将会对考生如期毕业产生影响。
2.怎样办转考手续?应注意什么问题?
自学考试转考是指考生由外省市自考办转入北京自考办继续参加自学考试,或由北京自考办转到外省市自考办继续参加当地自学考试。转考包括转入、转出,是考籍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从办理转考反映出的一些问题,说明考生对政策还缺乏了解,有关转入问题特向考生做详细说明:
第一,外地考生丢失成绩通知单的问题。有一部分外地考生在转入北京时,丢失了当地的成绩通知单。现在很多省市取消考籍档案中的试卷转考办法,代之以转考成绩证明,而转考成绩证明中又未注明考试时间,因此我们要求丢失成绩通知单的外省考生在办理转入手续前,应到当地的自考办办理成绩证明手续,注明考试时间,以证明考试成绩的真实性,然后持成绩证明、北京准考证,待外省档案到京后,到北京市自考办成绩科办理转入手续。
第二,考生姓名不符的问题。我们在办理转入手续时,发现有一部分外省考生成绩通知单上的姓名与身份证、北京准考证上的姓名不符,有的是同音字,有的是因机器打不出字而空档,同音字需考生所在户籍地的派出所出具原始底票。如果外省自考办打印成绩单上的名字错误,须由外省自考办考籍科在成绩单上加以改正,并加盖省考办公章。否则,姓名不符的问题将会给考生今后参加考试以及办毕业手续、申请学位等带来很多麻烦。
第三,转入课程的认定问题。转入课程的认定,北京自考办遵循的原则是课程名称基本相同有效,课程名称完全不同无效。由于外省执行的考试计划与北京的考试计划有不同之处,外省计划中某些课程北京不予承认,突出表现在英语专科,基础英语(一)、基础英语(二)、英语综合技能等课程在北京没有相对应的课程,所以都不予承认。希望广大考生在办理转入手续前,认真仔细阅读北京的考试计划,然后再办理转入手续,遵照北京自考的考试计划,完成学业。
第四,转入课程门数的限制问题。北京市自考办于2000年3月执行新的《转考办法》。《转考办法》中规定,凡外地考生在北京均需专科考足5门,本科考足4门,方可在北京办理毕业,同时又规定因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者、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不受此限制。有的外地考生在办理转入手续时,只差一门即将毕业,这样的考生我们要求其还必须在北京补考专科5门课程,本科至少4门,其成绩通知单上将加盖北京自考办公章,否则不能在京办理毕业。
第五,自带档案的问题。北京市自考办于2000年1月明文规定不接收考生自带档案。最近几个月来,又有个别考生自带档案前来办理转考手续,我们要求自带档案的考生将自己的档案速寄回其所在的省自考办,经省自考办审核后,由考试机构以机要件的形式寄来。
希望广大考生严格遵循,按照新的《转考办法》,去办理相关的手续,无论在北京,还是在全国各地,继续完成自考的学业。
3.已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接考自学考试专科可以免考什么课程?
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已学过并成绩合格、要求相同的公共基础课,包括大学语文(专或本)、英语(一)、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一或工专)。
4.本科结业生、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考可以免考什么课程?
本科结业生、肄业生、退学生参加专科考试,凭原校学籍证明和成绩单原件,可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持本科结业证书,学习期满,只有一门课程末合格者可以接考本科,但不能免考课程。
5.自考英语专业(本科段)第二外语如何免考?
凡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外语专业(除英语专业)专、本科毕业生,均可免考。凡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非外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原学公共外语课非英语者,均可免考。
6.自学考试其他课程的免考说明
各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如原学专业与自考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相对应,可免考相应的公共文化基础课。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中文(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普通物理”;英语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公共英语”等。
考生应按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参加考试,原“以高代低”的课程顶替原则,只允许2000年底之前已经考过的课程,且只能适用至2005年,自2001年起所考课程不能“以高代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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